(1)電纜橋架由室外進入建筑物內時,橋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于1/100。
(2)電纜橋架與用電設備交越時,其間的凈距不小于0.5m。
(3)兩組電纜橋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設時,其間凈距不小于0.6m。
(4)在平行圖上繪出橋架的路由,要注明橋架起點、終點、拐彎點、分支點及升降點的坐標或定位尺寸、標高,如能繪 制橋架敷設軸側圖,則對材料統(tǒng)計將更精確。
直線段:注明全長、橋架層數(shù)、標高、型號及規(guī)格。
拐彎點和分支點:注明所用轉彎接板的型號及規(guī)格。
升降段:注明標高變化,也可用局部大樣圖或剖面圖表示。
?。?)橋架支撐點,如立柱、托臂或非標準支、構架的間距、安裝方式、型號規(guī)格、標高,可同意在平面上列表說明,也可分段標出用不同的剖面圖、單線圖或大樣圖表示。
(6)電纜引下點位置及引下方式,一般而言,大批電纜引下可用垂直彎接板和垂直引上架,少量電纜引下可用導板或引管注明引下方式即可。
(7)電纜橋架宜高出地面2.2米以上,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它障礙物不應小于0.3米,橋架寬度不宜小于0.1米,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%。
(8)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.5米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,水平敷設時,在纜線的首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3~5米處進行固定。
?。?)在吊頂內設置時,槽蓋開啟面應保持80 (毫米的垂直凈空,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 50%。
(10)布放在線槽的纜線可以不綁扎,槽內纜線應順直,槽內纜線應順直,盡量不交叉,纜線不應溢出線槽,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,轉彎處應綁扎固定。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1.5米固定在纜線支架上
(11)在水平、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線時,應對纜線進行綁扎。4對線電纜以24根為束,25對或以上主干線電纜、光纜及其它信號電纜應根據(jù)纜線的類型、纜徑、纜線芯數(shù)分束綁扎。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.5米,扣間距應均勻,松緊適度。
(12)橋架水平敷設時,支撐間距一般為1.5-3m,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。
(13)金屬線槽敷設時,在下列情況下設直至架或吊架:線槽接頭處;間距3m;離開線槽兩端口0.5m處;轉彎處。